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馨)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加大打击、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力度,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期将一名因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老赖”外某移送至公安机关,并已正式刑事立案。
2016年3月,外某从买某处购买砂石料,写下十二万元货款欠条,到期后拒不偿还。买某将外某起诉至鄯善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外某限期清偿债务。但判决书生效后,外某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买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外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外某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执行局依法多次传唤拒不到场,且拒不申报财产。执行法官通过入户走访村委会及周边群众调查取证,了解到外某名下有一处价值21万元的羊圈。外某在判决生效后将羊圈卖给他人,企图转移资产,其行为严重挑衅司法公信及法治权威,涉嫌构成拒执罪,鄯善人民法院随即向鄯善县公安局移送该案。鄯善县公安局接到移送函后经研究决定对外某进行刑事立案,并于近日将立案告知书送达我院。
此次是鄯善县人民法院首次对被执行人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不仅树立了法律的公信力,打击了“老赖”嚣张气焰,也为基层解决执行难工作撑起腰杆,达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