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郝树行 黄庆)近期,随着“三打两控一遏制”百日攻坚战以及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深入开展,哈尔滨市交警部门持续针对违停、酒驾、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治理,减少道路交通隐患,保障冬季道路交通安全。
11月15日21时30分许,交警松北大队部署警力在宏源街与世林路路口开展夜查工作,期间一辆车牌号为黑A1N9H*号小轿车沿宏源街由南向北行驶进入临检点位前,突然减速犹豫不前,其行为被执勤的交警一眼察觉,随后上前将其截停。
随后,交警将驾驶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检测。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36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正当这位驾驶人在大队接受处理时,在宏源街与世林路路口,又一辆沿宏源街由南向北行驶的小轿车被交警取缔。这台车牌号为黑A8B7S*号的车辆内有明显的酒精气味,交警遂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存在饮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规定,这两名驾驶人分别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