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李博)为深入推进“三打两控一遏制”百日攻坚行动,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黑龙江省宾县公安局持续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于近日破获一起拎包盗窃案。
10月25日下午,宾县公安局宁远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宾县宁远镇十字街某蔬菜店门前,一货车驾驶座位上的黑色挎包被盗,包内有1800余元现金。派出所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发现,10月25日14时许,一辆黑色起亚轿车行驶到宁远镇十字街后在道边停车,一男子下车走到道北停靠的一辆货车前,从驾驶位车窗将手伸进车内,将驾驶位上放着的一只黑色挎包拿出并藏进衣服里,随后回到自己车上坐车离开。民警通过车辆找人,找到了该车驾驶员,该驾驶员称,当天,他驾车拉着李某财从延寿县出发,准备去宾县胜利镇办事,在途经宁远镇街里的时候,李某财称要下车上厕所,于是将车辆停放在路边。民警立即赶往延寿县,在延寿县公安局的支持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李某财抓捕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财(男,49岁,哈尔滨市延寿县人)对盗窃挎包将钱挥霍将挎包丢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财还是盗窃惯犯,曾于2014年因盗窃罪被南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于2016年因盗窃罪被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于2018年10月因盗窃罪被延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宾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将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财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