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孝志)近日,新疆伽师法院通过腾退被执行人阿某的房屋成功执结一起没收财产案件。
据了解,阿某没收财产案件判决其名下位于伽师县巴仁镇的房屋予以没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伽师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阿某及家属送达了限期腾房公告,阿某家属以各种理由迟迟未搬离。案件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阿某住处做其家属思想工作,并告知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家属还是迟迟不肯搬离。为使得该案件顺利执行,伽师法院通过与派出所、驻村工作队及村委会等部门现场协调,由伽师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买买提明·那斯尔带领执行干警及法警来到涉案房屋现场组织腾退组、劝导组、维护组等三个组进行房屋腾退。
历时4个小时,顺利将房屋内所有物品搬运至隔壁的老房屋住处,阿某家属在确认房屋内物品全部办理后,腾退工作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