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巴彤)3月11日上午,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垦利街道矛盾调解中心与司法所联合调处一起经济债务纠纷,最终协议达成、矛盾解决,切实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据了解,2018年6月,郭某向张某借款3.5万元用于孩子结婚,张某多次催要,郭某仍不归还。经询问得知,几年前,张某曾向郭某借款1.5万元,致郭某该笔银行存款由定期转为活期,造成实际损失4800元。后双方就还款数额及时间不能达成一致,产生纠纷。
当事人双方到垦利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矛盾调解中心调解员牛玉和及司法所所长李茂生主持调解。一方面,仔细聆听了事件经过,化繁为简,对借款时间及数额、历史欠款及利息等细节问题认真核对,还原案件事实;另一方面,因当事人双方存在亲属关系,此次调解更加注重法、理、情的统一,以法为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设身处地为双方打算,慢慢打开当事人心结。
经协商,当事人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友好态度,于2021年3月11日在垦利街道调委会达成调解协议,由郭某归还张某欠款3万元,协议当场履行完毕。纠纷成功化解,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并对调解员及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下一步,垦利司法所将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到调解工作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稳促和、保平安民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平安、和谐垦利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