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赵香)为扎实做好春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近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交警大队在查处酒驾醉驾统一行动中,查获一起无证且酒后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月12日,大队执勤民警在胜利北路到一环岗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13时50分许,执勤民警突然发现前方不远处一辆小型车辆行迹可疑,民警见状迅速上前拦截该车辆,并对驾驶人唐某进行核查询问,询问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满嘴酒气,随后便用呼气式酒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经测试:酒精含量为73mg/100ml,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后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该驾驶员唐某说话吞吞吐吐,最后也没有出示相关证件,后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该男子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唐某因无证酒驾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开车上路,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