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驾校教练,理应模范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为广大学员做好表率作用,然而,就有个别驾校教练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心存侥幸,最终不但丢了自己的饭碗,还要面临牢狱之灾。
3月19日晚上,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夜查组按照大队勤务安排在城区开展酒驾专项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日凌晨00时05分,一辆号牌为甘F11**学的某驾校白色教练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宝丽家园小区门口时被执勤交警截停,在车窗打开的瞬间车内溢出了浓重的酒气,经对驾驶员杨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杨某呼气酒精浓度达到13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杨某被口头传唤到瓜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做进一步取证调查。杨某为某驾校在职教练,傍晚和朋友喝酒至深夜,以为没有交警会在半夜查酒驾,就心存侥幸冒险驾车回家,半路被值守在岗位上的交警抓个正着。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杨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机一杯酒,家人两行泪。酒后驾驶是一种极度危险的违法行为,酒驾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瓜州公安交警在此倡导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们,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让,杜绝酒后驾驶行为,共创和谐美好交通出行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