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赵香)为全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山西省朔州市平鲁交警大队在保障清明假期主要道路安全畅通的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酒驾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犯罪,保障市民出行平安。期间,查获三起饮酒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月3日13时11分许,大队民警在建设北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期间,在对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驾驶人曹某的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7㎎/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据曹某讲,他是中午和朋友在饭店喝的酒,准备回家休息,想着离家不远,就开车上路,谁知被执勤交警查获。
17时02分,大队执勤民警在回平线路段巡查,突然发现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迎面驶来,民警遂上前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为43㎎/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当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地,驾驶人郝某未能出示有效证件,属于无证驾驶。
17时56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在胜利北路到一环岗路段对一辆正三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王某是在中午时喝的酒,午休后感觉自己意识清醒,开车没有问题,加上正值放假期间,觉得应该不会有交警查酒驾,就开车上路,没想到还是被交警当场查获。
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三位驾驶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平鲁交警再次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莫拿安全开玩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