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4月7日12时许,山西临猗公安交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警情指令,南城华晋小区附近十字口,一辆由南往北行驶的电动三轮车与一辆由东往西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三轮车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深入调查,事故科民警确定电动三轮车闯红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驾驶员陆某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小轿车正常行驶,驾驶员无责任。
办案民警借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经过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时,一定要遵守道路通行规则,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以免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