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于明)4月14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方正分局获得线索,在五道派出所辖区的方正林业局有限公司某林场有俩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方正分局副局长闫靖波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分局党委作了汇报,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潘增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副局长闫靖波为组长的专案组,抽调治安大队、高楞派出所、五道派出所精干警力,马上开展线索核查工作。
因两名嫌疑人在同一林场居住,专案组决定,对王某某、姜某某同时开展核查行动,依法传唤二人,并对二人住所依法进行检查。
行动中,在王某某家中查获改装步枪1支,军用子弹8发,王某某对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行为供认不讳。
在姜某某家中查获军用子弹27发,铁质弹夹4个,但姜某某拒不交待其非法持有枪支行为。
专案组判断,姜某某家中一定有私藏的枪支,局长潘增喜对专案组作出指示,重新划定可能藏匿涉案物品的场所,进行细致搜查,果断对姜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加大审讯力度,一定要挖出隐藏的枪支。
4月18日,在专案组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姜某某的防线终于被攻破了,主动交待其家中藏有枪支及弹药的位置。
民警在姜某某家房中查获可击发半自动步枪子弹的改装步枪1支,16#猎枪枪管1个,军用子弹185发,猎枪弹壳13个,两袋疑似火药共2.31公斤,铅弹(枪沙)1.37公斤。
目前,王某某和姜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