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雷思妮)近日,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一起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案被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2020年3月,田某某醉驾被民警查获,当场吹气酒精结果为88mg/100ml,但血液中乙醇含量竟然为0mg/100ml,为何会出现如此大的偏差?原来,田某某被查获时害怕承担法律责任,授意好友张某某去联系自己的医院同事帮田某某想办法处理,后张某某联系王某某,让彭某某准备两管血液调换了田某某含有酒精的血液。
2020年9月兴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最终判决田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彭某某、张某某、王某某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分别判处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
胆大包天想以假乱真,为了义气却赔上前途。医护工作者本是白衣天使,有着救死扶伤的工作职责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却违背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为帮助他人脱罪而实施毁灭并伪造证据的罪行实在令人发指,极大破坏了广大医护工作者的形象。近年来,兴义市司法机关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大力查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实现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但本案被告人却枉顾国家法律,有心怀侥幸酒后驾车者,更有医护工作者利用职务便利调换血样,还妄图逃避法律惩处,造成社会危害较大、社会影响较为恶劣。因犯罪丢了饭碗不说,还锒铛入狱,更会影响下一代的工作、生活,可谓是一点好处没捞着,全副身家都赔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