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赵香)4月26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例行检查时,查处了一辆正三轮摩托车,该三轮车驾驶员看见民警查车突然熄火引起了民警的怀疑,经查该驾驶员竟无证还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当天中午13时03分,执勤民警在平安街上称沟附近路段例行查车,这时一辆三轮摩托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由于多数情况下,摩托车一般存在着手续不全,无牌无证等违法情况。民警刚想示意该驾驶员停车,没想到该三轮车意外在远处熄了火,民警判断该三轮摩托车肯定有问题,立即上前对其进行了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吴某出示相关证件时,民警闻到了一股酒味,询问驾驶员是否喝酒,该驾驶支支吾吾说没有,后民警经酒精仪检测结果显示为21.6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查询该驾驶员吴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交警提醒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不要想着喝的酒少就没事。目前交警正在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将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请驾驶员朋友千万不可抱有侥幸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