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孜比尔尼萨·赛莱)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新疆莎车县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作为重点内容,聚焦群众的“难愁盼”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实现与群众交流沟通“零距离”,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
近日,莎车县法院民二庭接到一起合伙经营纠纷案,原告阿某与吐某一起合伙经营养殖合作社,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承办法官认真审阅债权债务清单,发现原、被告之间的合伙经营因为没有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账目比较混乱,当事人之间的具体职责分工及出资等情况难以查清。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诉讼之前是朋友关系,又是邻居,现在却因经济纠纷形同陌路。承办法官首先从双方产生的矛盾焦点进行分析,然后从双方的邻里关系入手,耐心的做好调解工作。通过认真查阅卷宗,仔细分析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及矛盾根源。通过一对一的调解方法,给当事人做好思想工作,并对账目进行逐一分析,本着降低当事人损失,化解矛盾的原则提出了原、被告双方都接受的调解方案。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案最终通过双方调解圆满结案。
该案的调解是莎车县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个缩影。在处理矛盾纠纷中,法官本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原则,在保障各方当事人权利的前提下,着力寻找突破点,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彰显司法为民温情,以优异成绩喜迎建党一百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