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近日,在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司法局潘店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尽心调解下,一起因林地遮阴引发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4月17日,群众魏某来到潘店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据他讲述,今年3月份,西腰村的5户村民在他承包的樱桃园西侧的地垄上种植杨树,杨树长大后会对樱桃树造成遮阴减产。按照公平原则,他的樱桃树离地垄有3米远,西腰村村民种树也应该离地垄3米远,请司法所依法进行调解。
接到申请后,潘店司法所所长李怀海随魏某到樱桃园现场查看具体情况。经现场测量,西腰村村民种植的杨树最远的地方离魏某的樱桃园仅有一米,甚至有的地方直接种在了地垄上,随着杨树的生长确实会对魏某的樱桃树造成遮阴减产或拔跟减产。
根据了解的情况,李所长确定了调解方案。首先联系了西腰村的村干部,在村干部的配合下找到种植杨树的5户村民。与他们进行深入沟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让他们意识到树木遮荫如若给邻方造成损失需要赔偿,现在将杨树挪走的话,大家都不会有经济损失。经过3天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5户村民同意将杨树挪走。
目前,西腰村的5户村民已将杨树全部去除。通过此次调解,避免了双方纠纷的再次发生,同时避免了双方的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