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璐)“真是谢谢法官了,网上开庭太方便了,感谢你们能帮我把拖欠的工资追回来!”当事人马某激动的握着阿孜古丽·阿德法官的手不断道谢。
近日,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阿孜古丽·阿德法官通过“云庭小程序”网上办案,对当事人分别在博湖、喀什的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通过“网上开庭”和“隔空调解”的方式圆满结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极大地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
2020年原告马某为被告陈某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双方约定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后,一次性结清劳动报酬8000元。可货物顺利送达后,陈某却迟迟未给付马某劳务工资,为追回自己的血汗钱,马某于今年2月将陈某诉至博湖县人民法院。
博湖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阿孜古丽·阿德了解到,原告在博湖县本地,而被告陈某现在人在喀什,并且短期内无法返回博湖,且该案事实清楚,有调解空间,于是阿孜古丽·阿德法官决定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利用“云庭”进行网上审理和调解。
庭审开始,双方当事人的影像清晰呈现在屏幕上。运用“云庭”科技手段,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时承诺于今年6月10日前,向马某支付劳务工资8000元,马某也表示同意,双方当事人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彼此通过“云庭”平台查看了调解笔录,核对无误后均电子签名确认,该案以“云庭”调解方式结案。
博湖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作用,通过电子送达、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这一系列信息化手段,实现了法官与当事人的“零”距离对话,解决了当事人因各种原因而无法到现场参加庭审的情况,同时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