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5月3日21时30分许,山西临猗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合欢街卓里小区北门口发生交通事故,一辆二轮电动车与一辆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无人员伤亡,事故科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介入调查。
据二轮电动车驾驶人、美团外卖员王某称,当晚沿合欢街由西向东去送外卖途中,手机来电铃声响起,就在其一手骑电车,一手接电话时,“咣当”一声,追尾了前方同向行驶的小轿车。
目前,事故科根据调查结果认定,王某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中“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不仅要受到相应处罚,还将承担个人电动车及对方轿车的全部维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