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5月6日8时20分许,山西临猗县居民王某某驾驶晋MAH***牌号的小型普通客车,沿北程村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小风线交叉口时,因道路颠簸,放在车前工作台上放的一包抽纸颠簸掉落到副驾驶位下,就在王某某一边单手开车,一边低头捡拾抽纸的瞬间,车辆方向偏移,直接撞到了路旁的行道树上,造成车辆前部及一棵树木损坏的交通事故。
目前,经过现场勘查和询问了解,临猗交警大队事故科认定,王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中“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某不仅要受到相应处罚,还将承担车辆维修及树木再植的全部费用。
临猗交警借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保障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远离分心驾驶,远离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