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清滨路派出所接到辖区内超市负责人报警,称其超市自三月份起陆陆续续“丢了”不少以食品为主的商品。因为每次被盗商品数量都不多,所以一直没报警。但是近期商品被盗的频率越来越勤,只能寻求民警的帮助。
接报后,南岗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并调取超市及周边街道监控录像。监控显示,一名男子在超市内共挑选了牛肉、午餐肉、葵花籽等食品,而结算时只扫描了其中最便宜的一件,付钱后男子便大摇大摆的离开了超市,其余商品竟在购物车内凭空“消失了”。
原来,该名男子将购物车内剩余的商品塞进自己的衣服内带离了超市。民警通过串并案件发现男子用类似的手法前前后后共作案18起。经过进一步侦查,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于2021年5月4日,在超市门口将刚刚实施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到案后刘某交待:今年三月末,在超市购物时发现超市结款台处的报警器坏了,就产生了侥幸心理,每次只买包装较小的食品,再趁他人不注意时将商品藏在自己的衣服内,只留一个进行付款。第一次的“幸运”,让他的内心有了些许“膨胀”,盗窃行为逐渐成为了“惯性”停不下来。直至刘某被抓获,他已经实施了18次盗窃,累计盗窃商品价值20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经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