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3月8日一大早,23名农民工一起来到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信访局群众接待中心,反映建筑工地拖欠工资问题。正在信访局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的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玉芝接待了他们,了解到:2019年3月至12月,他们一直在某住宅小区项目工地从事室外管网安装工作,至今未收到工资。根据项目方出具的考勤工资表,目前共拖欠他们120多万元劳务费用。他们多次向工地负责人索要,但是项目方至今仍未支付。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县信访局、县住建局等部门积极沟通,了解到此项目为山东建工集团承建,济南市某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于某分包负责组织施工,因三方无法确认工程量,所以无法进行项目结算,导致农民工工资才一直未予支付。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为23名农民提供法律援助,经过一周的居中调解,承建方、劳务公司、分包人三方于3月15日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三方《调解协议》:山东建工集团同意为劳务公司垫付上述农民工人工费,保证于2021年4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人工费。经了解,4月9日,23名农民工已全部领取到本应早该拿到的血汗钱。
近年来,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转变服务观念,创新维权途径,加强与信访、法院等部门对接,建立农民工维权“援调对接”机制,为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向信访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法律援助,将农民工信访案件纳入诉前调解轨道,及时有效解决农民工涉法涉诉问题,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