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5月12日16时50分许,山西临猗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府东街与东城路交叉口,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公交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固定证据,疏导交通,防止因拥堵再生事故。
经调查,事发前东西方向是红灯,公交车在停车等待时,驾驶员张某某没拉手刹或采取别的制动措施,车辆又处于缓坡地带,便开始向后方滑溜,与紧跟其后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据此,事故民警认定张某某在停车等待时操作不当,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办案民警借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无论在任何地方停放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相应制动措施,特别是在装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短暂停留时,车间距较小,更要拉好手刹,集中精力,谨慎驾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