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司法局仁里集司法所圆满化解了一起因长期借债不还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
仁里集镇村民柴某于2011年秋借给赵某2000元钱,约定利息一分二,借款期限为五年。五年到期后,柴某多次要求赵某还钱,赵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偿还借款。无奈之下,柴某来到仁里集司法所寻求帮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走访调查,得知赵某向柴某借款情况属实,且赵某目前具备偿还能力。针对这一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找到赵某进行有针对性的谈话,让其意识到本案如果起诉到法院,他败诉后不仅要偿还借款还要承担诉讼费用,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启动强制执行不仅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对子女也会造成影响。赵某听后表示没有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当场表示愿意连本带息偿还柴某的钱。
柴某终于收到这笔迟来欠款。他激动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说:“多亏了你们的帮助,我才要回了钱。虽然钱不多,但一直是我的一块心病,谢谢你们高效负责的工作态度,为我挽回了损失, 真是太感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