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徐明亮 许怡倩)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启动以来,新疆岳普湖县法院坚持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依托《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开展矛盾纠纷、执行难多元化联动解决机制实施方案》、《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为民办实事”方案》,先后推出涉及立案、审判、执行方面的30项便利利民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近日,该院法官坚持主动“走出去”,亲自前往岳普湖县某镇开展调解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据了解,原告买某受雇于被告阿某,由于阿某长期拖欠买某劳务费7.7万元,买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阿某给付其拖欠的劳务费。
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与原、被告双方电话沟通,承办法官得知被告阿某5月初因心脏病危重,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目前刚出院不久,身体尚在恢复期,行动较为不便。而本案原告买某妻子因常年患病吃药,且膝下有三个子女,家庭负担较重,这笔7.7万元的劳务费对于买某一家来说是一笔“巨款”。考虑到原告的诉讼利益和被告身体状况,承办法官主动前往被告阿某家中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兼顾情理和法理,本着充分协商、互相体谅的原则,用“接地气”的语言向当事人释法析理,最终,被告阿某同意履行欠款并主动承担了本案诉讼费用。至此,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该院将持续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立足审判职能,把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举,及时总结推广“为民办实事”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长效机制,夯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制度堤坝”。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