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日前,山西临猗交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查获2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驾驶人均受法律严惩。
7月12日14时许,该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翟村西通往丰喜大道路段有人疑似酒后驾车,值班民警立即布控堵截,成功拦停晋D57***牌号小型轿车,控制浑身酒气的驾驶人刘某某。经采血化验,刘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78.2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刘某某对自己与朋友一起在翟村某饭店喝酒,随后驾车被查的经过也做了如实供述。
7月13日0时许,大队再次接到群众举报,一辆晋M87***牌号小型轿车驾驶人疑似酒驾,正驾车沿府东街由东往西行驶,值班民警立即出动,在沿途设卡拦截,最终在五一路某小区门前,成功拦停车辆,控制驾驶人闫某。后经司法鉴定,闫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40.1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刑法》相关规定,刘某某、闫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刘某某的C1驾驶证、闫某的A2驾驶证将被依法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新的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