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加依娜尔)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仅用六天时间高效执结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黄某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龚某某诉至木垒县法院,经过法院调解,龚某某向黄某清偿欠款5.7万元。但龚某某未在规定期间内履行法定义务,故黄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龚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沟通无果后冻结了龚某某常用的银行卡。案件自立案后第六天,被执行人龚某某发现自己账户被冻结,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将所欠黄某的工程款5.7万元全部还清。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表示,本案的被执行人能够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得益于网络查控系统的强制力度。近年来,查封、冻结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已成为一项常态化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账户中没有存款,但有频繁的收支记录,就可以采取相应的冻结措施,让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