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8月16日,山西临猗公安交警大队通过公安交管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成功查处一起小型新能源汽车逾期未检验、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当日11时许,该大队吴王中队民警在检查执法站,收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信息,晋MD02***牌号新能源汽车逾期未检验,正向执法站驶来,民警立即布控,并成功拦停违章车辆。
经核查,晋MD02***牌号新能源汽车是驾驶人李某某购买的二手车,检验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超过检验期限长达一年多。民警同时查明,李某某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李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200元处理,并责令李某某通知有驾驶资格的人过来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