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宋海鹏)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向阳派出所迅速出击,依法对一名恃酒逞凶、寻衅滋事的男子进行处置。
“喂,派出所吗?我是天林路桥建设公司的工人,我们正在林业局四道一号桥施工。现在有人满身酒气拿刀对我们破口大骂,放话说要灭了我们,你们快来呀”。接到报警后,林口分局向阳派出所负责人唐国栋立即带领民警郭磊、张奎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违法行为人已经强行开走他人车辆驶往富民村方向。情况紧急,为避免该男子继续作案,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民警马上与富民村及相邻的村长联系,告知有一醉酒男子有可能危害村民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通知村民做好个人防范,如发现该男子行踪,及时与民警联系。同时沿村路寻找该男子,通过村民提供的信息,民警在合发村锁定违法行为人强行开走的车辆并截停该车,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控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宝,男,46岁,无业,林口县镇东村人。2021年8月15日早晨驾车从林口镇镇东村家中出发前往富民村附近上坟,途中边开车边饮酒。路过林口林业局四道一号桥时,因施工队正在施工,道路狭窄无法立即通过,张某宝便下车,手持尖刀和手锯谩骂工人近10分钟,让施工队必须马上清空道路让其通过。随后强行开走路边停放的他人车辆,开车来到富民村,因之前其亲属与该村曲某胜有矛盾,为给自己亲属出气,张某宝找到曲某胜家对其拳打脚踢泄愤,并手握尖刀恐吓典某胜要弄死他。曲某胜乘其不备跑出院子,张某宝余气未消,二话不说将曲某胜的电动三轮车砸坏。随后驾车开往林口方向,在合发村被民警抓获。
违法行为人张某宝对酒后驾驶机动车、酒后寻衅滋事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