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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柴河分局交警大队仅用一小时成功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件

时间:2021-11-25 14:54:01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朱善永 殷国庆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殷国庆)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交警大队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有力抓手,聚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不断加强防风险、保平安、促畅通、查违法的工作力度,有力保障了柴河林区道路交通安全,深受辖区群众一致好评。并于11月14日,仅用1小时,成功破获了1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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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4日7时许,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其昨晚停放在小区楼下的轿车被撞了,请求交警大队出警处置。接警后,二中队代理中队长高连仲带领民警邴孝君迅速赶赴现场。通过现场勘查发现,报警轿车后保险杠受损严重,在民警细致的勘察过程中惊奇的发现,“遭殃的”不止这一台车,停在不远处的一辆面包车左前保险杠也受损严重。民警意识到案件的严重性,立即进行汇报,并调取案发现场监控。根据案发现场视频监控显示,11月13日23时30分许,肇事车辆先后将停在小区门前道路两侧车辆撞坏,肇事车主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是选择了驾车驶离事故现场。随后,民警按照发案时间和肇事车辆行驶轨迹对视频监控、卡口过往车辆信息进行缜密研判、分析比对,仅用1小时就成功锁定了肇事车辆为黑C83***号牌的小型轿车。民警将违法行为人张某依法传唤至柴河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询问。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起初拒不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言语含糊其辞,谎称自己当时不在案发现场。但当民警向其出示现场监控视频、车辆碰撞痕迹图片等大量事实证据后,张某如实交代了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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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河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张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二千元并处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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