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吐尼萨古丽·尼亚孜)近日,新疆莎车县法院民二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原告骆某和被告依某系朋友关系。被告依某于2018年11月向原告骆借款220000元,并将其在莎车县某乡承租的土地作为财产抵押给原告骆某,并声称于一年后还款。还款期满后原告骆某多次找被告依某催要借款,被告因种种原因无法偿还,仅给原告支付了滞纳金5000元,但其借款至今未还,故原告骆某起诉致本院,要求被告依某返还借款220000元。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辨法析理,从法律和情理角度做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依某当庭向原告骆某返还20000元,剩余欠款分期付清。
承办法官在送达调解书的同时告知被告一定要按时履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莎车县法院充分发挥调解优势,注重从审判工作入手,加强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以实际行动打通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