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琴媛)“没想到买二手车买出了麻烦,现在这件事能顺利解决,真是太感谢了!”日前,来自新疆和静县的退休干部王某拉着焉耆县法院法官马增华的手,连声表示感谢。
今年4月23日,王某以97000的价格在赵某处购买一辆二手SUV车,分期支付了车款80500元后,书面约定在车辆过户时付清剩余款项。让王某没想到的是,自己所购买的车辆竟然与第三人存在纠纷,无法按时交付,因此,要求解除协议并退还车款。王某多次催促未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将赵某诉至焉耆县法院。
承办法官马增华详细了解案件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经过马增华的明法释理、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赵某退还王某购车款80500元并解除协议,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焉耆县法院以“决战70天·打赢收官战·奋力争上游”为契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调解矛盾纠纷工作上狠下功夫,避免了各类矛盾的升级和激化,真正做到为群众定纷止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