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近日,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到了某村王大爷的法律求助,要求老大、老三履行赡养王大爷夫妻的义务。工作人员通过与王大爷交流了解到事情原委:王大爷夫妻育有3儿1女,2018年因赡养问题王大爷起诉大儿子,后达成调解协议,4个子女每月支付每位老人200元赡养费,且一直履行。现因老两口身体状况不佳,需长期照料,故王大爷夫妻要求子女对其生活进行照料。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抚好王大爷的情绪后,立即安排当地司法所与该村村干部取得联系,全面了解事情概况,同时召集3名专业律师对该案件进行研讨。考虑到王大爷的诉讼请求落地困难且上次诉讼造成父子不相往来的不良后果,中心确立了“调解为先,法律为上”的方案。“和为贵”和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细致调查,多次碰头,理清各方责任,上门进行调解。现该案件仍在调处阶段,有望和解。
今年以来,冀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法援+调解”方式成功处理劳务纠纷案件7件,赡养纠纷3件,离婚纠纷1件。下一步,中心将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