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黄庆 王志涛 朱善永)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对涉案的三名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12月4日12时许,哈尔滨市公安局五常市局沙河子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沙河子镇疫情防控卡点辱骂撕打防疫工作人员。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查,五常市冲河镇居民宋某玲、陈某河、陈某彤三人驾驶私家车,从五常镇返回冲河镇,在途径沙河子镇双龙村疫情防控卡点时,宋某玲以没带手机为由拒不配合防疫扫码,工作人员提出可提供身份信息进行登记,但宋某玲即开始辱骂并撕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民警据此依法口头传唤宋某玲。期间,陈某河、陈某彤上前阻止民警正常执法工作,并辱骂撕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随后,民警将其三人带回派出所,三人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扫码登记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拒不配合防疫有关规定、阻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予以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