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莉)“谢谢法官,这么冷的天,你们还亲自到家里来帮我们解决纠纷,你们放心,以后我俩还是好邻居……”近日,新疆若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邻里纠纷。
【案情简介】若羌县吾塔木乡果勒艾日克村村民木某家中烟筒烟灰长期未清理,木某委托邻居哈某帮忙清理,称清理完成后向哈某支付一定报酬。哈某同意,遂爬上屋顶帮助木某清理烟灰,在清理过程中不慎摔伤致左腿骨折。哈某出院后在家中休养,并多次联系木某索要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但一直协商无果。
村委会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联系到该村法官工作室法官。因哈某腿部骨折不便外出,法官便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约定在哈某家中面对面的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法官以木某、哈某的邻里关系为切入点,在拉进双方关系的同时耐心细致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及这次事件中双方所要承担的责任。经过几个小时的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哈某主动放弃索要部分医疗费,木某也同意十天后向哈某支付一定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已圆满化解,当事人满意而归。
若羌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充分运用“一村一法官”工作室这一载体,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