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莉)裴某和张某两兄弟因房屋建造质量问题自2013年来矛盾不断,近日,裴某再次将张某两兄弟起诉至新疆若羌县人民法院索要建房款。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案件相关材料,实地走访勘察,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因案涉房屋质量纠纷积怨已久,互不相让。厘清该案的来龙去脉和矛盾焦点后,承办法官认为双方矛盾纠纷长达近十年未解决,靠判决也解决不了双方的问题根源,只有调解才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佳方式。
考虑到张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承办法官便组织县乡两级调解力量赴张某家中开展调解工作。在长达数小时的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律义务、责任担当和诉讼成本的角度出发,不断向双方释法明理并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经反复磋商,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十余年的纠葛就此尘埃落定。
若羌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大力推行多元解纷机制,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判全过程,使双方当事人既能取得与诉讼相同的维权效果,同时提高了审判效率,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的节约诉讼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