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莉)近日,新疆若羌县人民法院瓦石峡人民法庭法官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巧妙调解一起同村村民之间因购羊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挽回了双方当事人的情谊。
【案件详情】2021年3月至8月玉某先后3次在梁某处购买了13只羊,费用共计20800元。3月玉某在第一次购羊时说将在8月支付6000元,剩余的欠款在打红枣时全部付清,但是玉某前后3次的买羊款至今未支付,双方因此产生矛盾。
考虑到其中一方当事人已70多岁高龄,且双方是同村村民,抬头不见低头见,在调解过程中,法庭法官融情于法,从邻里乡情入手,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和谐、法治、诚信、友善”,晓之以理的开展调解工作。听完法官的话,玉某也表示自己不是不愿付钱,确实是手头上没有周转的资金,承诺分期偿还。“大家都是乡里乡亲,只要愿意偿还就不起诉了,也希望他能像法官刚刚讲的一样,做到讲诚信,按时还钱。”梁某说到。随后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在农村,村民一旦发生纠纷,其实大家还是比较看重情面的,除非万不得已也不愿意对簿公堂,所以我们就注重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达到息诉,既修复了邻里人际关系,又化解了矛盾,双方实现了共赢,这样大家也都感觉有‘面子’。”瓦石峡人民法庭庭长杨奕说到。
若羌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乡村法庭特色和优势,坚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法庭干警到村里去、到司法所去、到乡镇政府去,互动式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为建设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