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李嘉男 周宁)2021年年末,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联合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哈尔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在开展农用地违法违规专项检查行动时,发现位于南岗区王岗镇兴隆村的一处农用地被非法占用,上面堆满了大量残土及建筑垃圾,破坏程度非常严重。
见此情况,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食药环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查,南岗区王岗镇兴隆村村民刘某,为谋取私利,擅自将耕地供他人倾倒残土、建筑垃圾,现经相关部门鉴定,其违法使用农用地面积已达28.8亩(19198平方米)。
2022年3月11日,南岗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刘某对其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也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