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吕苗)近日,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山其米克的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被告安某欠原告刘某肥料款共计28892元,并签订欠条,后经刘某多次催要,安某都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无奈下刘某将安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山其米克多次电话联系被告安某,其在电话中称自己因种地亏损严重,经济拮据,暂时无力偿还。为全面了解案情,承办法官积极走访当地村委会,了解到被告安某为人老实,因种地亏损,欠债较多,现在家庭确实较为困难。为促进该案有效化解,秉持既要积极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又能有效缓解被告还款压力原则,承办法官主动找到原告,将被告家中实际情况告知,希望原告能够和被告达成还款协议。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所欠化肥款于秋收后进行偿还,协议签订后,被告与原告握手言和,感谢原告在困难时期对其提供的帮助,并承诺一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该案件的调解是焉耆县人民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在今后的工作中焉耆县法院将继续立足本职,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