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段小龙)“段主任,近期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夫妻每天吵吵闹闹的,这日子实在没法过了。”3月22日上午,山东省禹城市莒镇某村村民马某静打电话给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段小龙,要求与丈夫陈某超离婚。段主任询问后得知,因疫情陈某超马某静夫妻二人不得不宅在家里,时间久了焦虑烦躁,又因夫妻不能打工挣钱,偿还银行楼房房贷十分困难,因而夫妻恐慌不安,吵嘴不断,互不相让,大打出手,家庭矛盾不断升级,导致妻子提出离婚。
了解情况后,段主任立即通过微信视频,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针对二人矛盾起因,段主任承诺在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之后,根据当地复工复产政策,介绍他们到伦镇创新创业工业园某家肉食冷库打工。之后,段主任向他们详细介绍了奥密克戎变异株具有潜伏期短、感染性强、传播速度快、防控难度大的特点,增强其对“宅家”措施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同时结合疫情期间典型案例,段主任认真解读《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因势利导,促使夫妻二人从根本上转变思想。最后,为了帮助他们克服眼前暂时困难,防止夫妻“战争”再次爆发,段主任答应借钱给他们偿还楼房贷款,给他们吃下了定心丸。他们夫妻感激万分,共同表示疫情当前不给政府添乱。现在陈家又有了昔日的欢声笑语。
掩卷深思,这是一起典型的因疫情恐慌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群众利益无小事。禹城市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段主任首先巧妙地运用了国家政策,给当事人介绍工作且借钱给他们,解决燃眉之急,消除了当事人后顾之忧。从法律层面上,段主任谆谆告诫当事人疫情期间要遵纪守法,不要触犯国家刑律。让当事人从情理上认识到奥密克戎变异株的极端危害性,认识到健康的重要性。整个调解过程,段主任始终做到“情、法、理”有机统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激发夫妻自我保护意识,解决夫妻暂时困难,用真情解开思想症结,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