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段小龙)山东省禹城市莒镇杨集村是远近闻名的养鸭专业村。许多村民因规养鸭走上了致富的道路。近几年来该村村民纷纷与聊城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养殖合同,大量饲养合同鸭,这样生产经营周期短、风险小、利润高,已成为新时尚。杨集村民赵某懂技术、肯钻研,头脑灵活,占地50亩兴建大型现代化养殖场,成为村里最大肉食鸭养殖专业户。他诚信经营,常年与聊城某食品有限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按照合同,由公司负责引进鸭苗、司料、药品等生产资料,赵某等村民按照公司技术指导进行肉食鸭饲养,肉鸭出栏时公司按每只鸭5元利润收购。2022年2月,赵某最后一批肉食鸭净收入35万元。在赵某的带动下,某村18户村民与聊城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2022年肉食鸭养殖合同书,决定大力饲养合同鸭。为确保合同履行,赵某等18户向公司缴纳每只鸭1元定金,共计缴纳23万元定金。
谁料,天有不测风云。2022年3月,禹城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改变了居民的生活生产方式,禹城市委市府号召城乡村民居家隔离,村村路口都设有卡哨站,阻止外来人员进村,遏制奥密克戎变异株进一步扩散蔓延。本打算春节过后甩开膀子大干一场的赵某等 18 户村民很无奈。公司无法正常向养殖户引进鸭苗和饲料,显然公司已经违约、造成赵某等养鸭户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无奈之下,赵某等人依据合同,要求公司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公司说养殖户损失也不是人为的,公司也没办法,坚决不同意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为此双方争执激烈,最后赵某等18户决定向禹城市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受理纠纷后,调委会主任段小龙高度重视,立即安慰赵某等人不要激动,声称这是常见的一类合同纠纷,调委会会依法处理,给大家一个满意结果。随后,段主任及时了解案情,走访了赵某等18户村民,仔细审查了他们与公司签订的肉食鸭买卖合同,确认了村民缴纳23万元定金的事实。段主任通过与公司沟通,公司对收取赵某等18户定金的事实予以认可。只是疫情当前,无法向赵某等人提供鸭苗。同时,段主任了解到公司因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导致孵化鸭苗无法及时出售,公司损失巨大,职工工资无法正常发放。
弄清事情的原委之后,段主任开始给赵某等人做思想工作。通过倾心座谈,拉家常,谈体会,赵某等人开始认识到多年来有公司共事,公司从来没有拖欠过他们的血汗钱,大家发家致多亏了与公司密切合作。今年公司没有及时供应鸭苗,造成损失,过错不在公司,而是由于疫情暴发,赵某等人对此有了深刻的理解,他们对公司怨气也逐渐消去。
之后,段主任采取各个击破的策略,他立即拨通了聊城某品有限公司的电话,与公司王某进行耐心交流。段主任语重长地说:“赵某等18人愿先缴付定金,完全是出于对贵公司自信任。诚实守信不仅是公司做生意的需要,也是我们做人的行为规范。”王某听到后愣了一下,就退还定金一事没有从正面答复。段主任话锋一转问道:“请问,贵公司将来还愿不愿意与赵某等人合作共事”?“多年来,禹城市莒镇杨集村我们公司发展壮大作出了突出贡献。我们公司与赵某等人合作愉快当然愿长期共事了。不过我们公司近期因孵化鸭苗损失500多万元,我们公司能不能少支付一点定金?”王某话音刚落,段主任立即意识到,公司不打算如数给付赵某等人定金。这时段主任又耐心地给王某从法律上进行解读,虽然公司孵化鸭苗损失巨大,但这并不是赵某等人过错造成的,而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司和赵某签订合同后,公司无法正常向赵某等人供应鸭苗,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造成的,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公司应当如数返还定金。再说,由于公司不能及时供应鸭苗,赵某等18户人家不能正常养殖,损失巨大。公司若不返还定金,赵某等人势必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人民法院肯定判决公司赔偿定金,这样一来,公司不但赔了钱,而且不讲信誉名扬天下,人财两丢,谁还敢来公司做生意?王某听了段主任的分析后,觉得很有道理,便答应和赵某等人立即和解。最后,王某与赵某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承诺疫情过后如果赵某等人继续饲养合同鸭,23万元抵将来押金;如果赵某不饲养合同鸭,公司立即将定金如数退还,公司因孵鸭造成的一切损失自己承担。
本案中的调解员段小龙主任运用法律与道德相结合、恩威并用的方法成功地调解了这起因不可抗力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这起纠纷产生的起因在于公司负责人王某不懂法,在发生了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王某想转嫁公司损失,公司不给或者少给赵某等人23万定金。在这此情况下,段主任一方面做赵某等人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给大家吃下定心丸稳控情绪消除怨气,保持和气,为化解矛盾纠纷创造和谐环境另一方面、段主任结合我国《民法典》有关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对王某进行普法教育,从正反两方面分析让其认识到不返还定金的危害性,从而促使其讲诚信、重信誉守法律,实现合作共赢,成功地化解了这起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