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 刘小俊 刘洪志)在“五一”节期间,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砖桥司法所积极践行“枫桥经验”,着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成功调解一起责任田的归属纠纷,使耕田荒芜10年之久后又能耕种,受到广大干群好评。
1998年砖桥镇陈岗村文岗村民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母亲余某与儿子文某平、文某虎三人为家庭成员农户取得该村民组一块6.14亩责任田承包经营权。随着时间推移,母亲年老,兄弟二人都成家立业。2011年文某平、文某虎兄弟两家因该责任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引起纠纷,双方因此田纠纷多次上访,且在2012年诉讼到县法院,经一审判决后,又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终审判决,因纠纷导致此田不能耕种荒芜长达10年。现为了有效解决难题,双方到司法所申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砖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从事调解多年、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此纠纷。在充分调查事实的前提下,经调解员多次与双方的沟通和从法律、政策、亲情、道义上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连续暖心调解工作的不懈努力,耐心劝导,最终两家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母亲余某因年老,自愿将她的一份责任田转给儿子两家。此田承包经营管理权兄弟两家各一半,现兄弟两家都愿意将责任田流转给别人耕种,三方当事人表示同意,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基层调解这种非对抗方式化解纠纷的积极作用,使这块责任田荒芜10年后今年终于能耕种生产了,深受双方当事人的感激。本次调解不仅助力了乡村振兴,而且大大促进了乡村平安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