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真的谢谢你!法官”,原告王某(女)流泪拥抱着法官说;被告王某(男)则对法官说“谢谢法官的苦口婆心,挽救了我们的婚姻和家庭”。近日,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法院成功调和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被告于2011年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再婚。婚后生育两个子女,长女8岁,次子年仅1岁半。婚后夫妻两人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被告忙于事业,对原告以及孩子疏于关爱及照顾,冷却了原告心中对婚姻的热情,逐渐对被告产生了积怨,原告一纸离婚诉状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被告不同意离婚,希望得到原告的谅解,今后能相互扶持,同时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经与二人沟通发现,原告离婚态度坚决,情绪波动较大,被告又坚决不同意离婚。在庭审结束后,法官深知如果简单的判决,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还会破坏一个完整的家庭。在家事圆桌法庭上,面对原告泪流涟涟的倾诉和被告的矢口否认,法官耐心的倾听双方的陈述,舒缓双方的情绪,从夫妻关系的修复、亲子关系的培养、家庭关系的改善等方面多维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逐渐打开心结,双方和好如初,夫妻双双把家还。
夫妻关系和谐,家庭关系和睦,夫妻之间相互尊重、互相忠诚是家庭关系稳定不可或缺的因素,和睦的家庭关系是子女健康成长的港湾。婚姻不仅是柴米油盐的琐碎,更是一种信任和责任,双方在遇到争议和分歧能够求同存异,加强沟通,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多为家庭和孩子考虑,婚姻家庭关系才能和睦美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