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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因迷信“偏方”治病 非法捕猎被抓

时间:2022-12-01 10:17:36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朱善永 宋鯤鹏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宋鯤鹏)狍子作为东北第一“神兽”,是东北林区常见的野生动物。天生一副黑黑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耳朵,细长的脖子,因其毛绒可爱的外表和呆萌好奇的性格备受人们喜爱,属于“三有”保护动物。

  进入11月份以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战斗派出所针对冬季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件易发、多发的特点,加大辖区巡逻巡护及宣传教育力度,同时加强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线索的收集工作。日前,民警在与群众闲聊的过程中得知,辖区居民夏某多次向他人介绍狍子肉熬化出油可以治胃病,声称自己吃了效果很好,这一信息引起民警的高度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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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所民警通过走访、暗访等形式侧面了解相关情况,在分局森侦大队的指导下,通过先期调查取证,确定了夏某有重大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嫌疑,随即将其传唤至战斗派出所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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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夏某今年60岁,自幼生活在林区,了解狍子的习性特点和活动区域,熟悉下套猎捕技巧,会用细铁丝自制狍子套等工具进行捕猎。因听信所谓的“偏方”,说狍子肉熬化出油可以治胃病,于是想用这个方法治自己多年的胃病。今年9月份,夏某在山上多方寻觅,找到狍子出没的区域后,跟随狍子足迹进行下套,捕获一只雌性狍子,随即将其扒皮冷冻熬油多次食用。当民警到夏某家中进行检查时,其厨房锅中正熬制着狍子肉,在其家中发现自制和购买的狍子套2条、捕兽夹4个,在冰箱中发现狍子肉2块。在大量证据面前,夏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此案已移交森侦大队进一步侦办。

  警方提示:有病求医,勿信坊间偏方。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任何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广大群众要不滥捕、不乱猎、不滥食野生动物,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好公民,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为野生动物们营造一个安全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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