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寨河司法所在“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中,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双节”期间和谐稳定。2023年1月5日,寨河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加强了母女间感情沟通。
2022年12月29日,宋某来到了寨河司法所,泪流满面地诉说两个女儿不赡养和不看望她,眼看快过年了想买点肉钱也没着落,说着说着,痛声失哭,调解员及时安抚了宋某的情绪。按照程序受理案件后,调解员及时联系了宋某两个女儿,并询问是否愿意调解。两姊妹愿意调解,并详细讲明了事情经过和不瞻养问题的前前后后,也希望调解员尽快解决问题。调解员通过调查全面了解事实与情况后,制定了针对性的调解方案,约双方当事人到调解室面对面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在赡养问题上又发生了激烈争执。两姊妹讲父亲走后,你就去嫁人了,把我姐妹两送到叔叔家寄养就不管不问,现在凭什么要我姐妹赡养你。宋某某哭着说她当时也是不得己,你们都是娘身上的肉,心里也舍不得。现在年纪大了,期望你们经常来看望看望给点赡养费,这不行吗?两姊妹与宋某某言语情绪都有些激动。这时调解员及时采取了“背靠背”调解方式,给姐妹俩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同时对她们进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调解员反复与姐妹俩沟通,在调解中谈家常,讲情理,讲述母亲的艰辛不易。通过调解,让姐妹俩明白了母亲的苦衷,消除了几十年母女双方埋怨和误会。
最后,在调解员用亲情的纽带和法律的严谨结合调解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成她们达成了赡养母亲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