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岁尾年初,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扎实开展“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专项行动,坚持调解优先,及时化解纠纷,预防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时妥善化解了2起农民工群体讨薪纠纷。
魏某某等29人于2022年在某砖厂务工,砖厂欠29人工资合计74326元,经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魏某某等29人到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寻求帮助。调解中心依申请受理案件后,及时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在调解中,魏某某等人情绪激动地进行抱怨、诉苦,表示为了养家糊口而打工,本以为能按时结清钱款回家过个好年,但眼看着新年将近,企业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拖欠薪钱;而企业负责人表示很无奈,他们也想尽快支付薪钱,但是确实资金周转不过来,实在拿不出钱来。调解员首先严肃指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随后,调解员劝导企业负责人与农民工要换位思考,互相体恤大家的难处。通过采取以情感人,以法服人的调解方式,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砖厂于2023年1月支付魏某某等29人工资74326元。
蔡某等12人于2022年3月至6月30日在李某某承包的项目工地干木工,累计干了235工,每工350元,共计工资82250元,经多次催要无果,故蔡某等12人到县人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中心依申请受理纠纷后,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巧妙运用“法、理、情”等调解方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感化,促成双方达成了付款协议,为保障协议履行双方又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了司法确认。
通过及时高效调解,这些有可能矛盾激化的农民工群体讨薪纠纷,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得以化解,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