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宋鯤鹏)“我就想着过年了,孩子们回来一家人尝尝鲜,没想到会这么严重还触犯了法律,说实话现在想想真是后悔。”苗某某悔恨的说。1月11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战斗派出所在分局森侦大队的指导下,破获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
1月11日上午,林口分局战斗派出所在工作中得到线索,林口县莲花镇东柳村村民苗某某有非法猎捕行为。接报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苗某某家中进行调查,苗某某矢口否认自己非法猎捕,语言神态更是非常激动。
当民警走到他家的仓房门口时,苗某某快步跟了上来挡住了民警说:“仓房太乱了里面还有老鼠,仓房里的灯还坏了,黢黑的啥也看不清,别进去了。”在苗某某与民警说话时,细心的民警发现在他家仓房门边的一个编织袋里发现了几个猎捕套,当民警询问其猎捕套的用途时,苗某某支支吾吾、含糊其词,民警在仓房内发现一口小缸上面压着一块石头,搬开石头后发现里边有用塑料袋装好的肉。
民警把肉拿出来后苗某某急忙说道:这是我买的驴肉,过年包饺子用的。民警发现这些肉块均为深红色、贴近闻较腥,初步判断是野生动物的肉。当民警问其何时、何处购买,购买了多少斤等详细问题时,他无法自圆其说,最终承认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查明,苗某某于2022年9月,为猎食野味解馋,在位于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莲花经营所施业区内,用捕猎套非法猎捕一只野生狍子,部分狍子肉已被其食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提醒:非法捕猎、杀害、运输、饲养、食用和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不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威胁野外种群的生存,而且涉嫌违法犯罪。希望广大群众禁止食用、经营野生动物,严格遵守野生动物相关保护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安装猎夹、猎套、投药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