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段小龙 张风珍)农历腊月二十七,山东省禹城市莒镇小龙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纠纷,为1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2000元。
进入腊月,当事人贾某等16人为伦镇创新工业园禹城某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他们对伦镇工业园一家公司旧厂房进行拆除,由于未能按期领到工资,公司又未出具欠款证明,公司老板玩起“躲躲”迷藏,贾某等人情急之下来到莒镇司法所。
1月15日,该纠纷交由小龙调解工作室承办,段小龙主任当即查看双方提供的主要证据、询问案情,为确保每一个农民工能在年前拿到工资,决定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小龙调解室三位人民调解员齐上阵,分别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整整三天,段主任经过耐心与双方沟通协调、释法析理、晓之以情。最终禹城某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所有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并于1月18日在调解现场向贾某等人支付工资款32000元。
“我们十多个人,在伦镇创新工业园一家公司干了二十多天的活,为赶工作进度,我们没黑没白地干,眼看着还有两天就过年了,还拿不到工钱,心里真的很难受。没想到小龙调解工作室短短三天就给我们解决了,谢谢你们,谢谢!”农民工贾某握着小龙调解工作室主任段小龙的手热泪盈眶万分激动地说。近年来,小龙调解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凡涉及农民工工资的纠纷,不管钱多钱少,不管案纠纷复杂与否,一律从快调处,有力地维护婚和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