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河南省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扎实开展“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河南”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及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2023年3月2日,钱某到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反映她于2022年2月至8月在某酒店做保洁,工资一直没有支付,合计拖欠工资10616元,因此申请调解其与某酒店欠薪纠纷。
接到调解申请之后,调解员立即与酒店负责人联系,到该酒店全面调查了解情况,酒店负责人反映其他员工的工资早就发了,不发钱某工资,原因是她上班不好好上,没有上班像她那样的,想来就来上一个月,不想来就请假,有时酒店正忙,她还要请假回家做饭;在调解之前,钱某来到酒店要工资还敲锣打鼓,给酒店造成极坏影响,等等。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及时指出双方各自存在的不当之处。经过多次与双方沟通,运用法理情综合调解,双方于3月6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酒店支付所欠钱某工资10616元,钱某出据收款凭证。二、钱某及家人之前所拍摄的关于酒店的视频在签协议之时立即删除,不得在网上传播,如果因传播对酒店造成不良影响,钱某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此纠纷了结后,钱某与某酒店再无任何纠纷。
协议签订后,现场通过微信转让方式履行了协议内容,双方纠纷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