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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巧用《民法典》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时间:2023-05-18 10:48:21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李乃栋 邹婷婷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 邹婷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常用的重要法律之一。2023年5月17日夜晚,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马畈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邹婷婷巧用《民法典》成功化解一起正在离婚冷静期中的婚姻家庭纠纷。

  2023年5月17日夜晚,邹婷婷像往常一样,在抖音平台回复群众法律咨询时候,接到当事人李某电话,讲述她与丈夫在2008年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孩子,一直在家带孩子的李某为缓解家庭开销越来越吃不消的压力,就在家附件找了一份工作,虽然工资微薄,但可以带孩子,老公也便同意其去上班。她在上班不久便认识了同事小张,小张很健谈,二人相处久了就传出风言风语,被其老公家人得知,由于公婆在日常家庭生活中非常不好的态度,李某在家生活了近3个月便回了娘家,气头上,夫妻二人到了民政局协议离婚,目前是离婚冷静期阶段。事后李某还是牵挂孩子,对自己冲动行为有些后悔,愿意诚恳的回归家庭得到老公的原谅,李某就找到关注已久的调解员邹婷婷咨询,是否能要回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调解员在得知情况后便开始调解,做了两个小时的知心姐姐,讲解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李某最终经过一个晚上的思考,第二天一早给了调解员一个肯定的答复,决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她愿意再次回归家庭,与公婆好好沟通,用自己的真心来感化他们。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马畈司法所做好日常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同时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有效地提高了辖区矛盾纠纷的化解成功率。在调解纠纷过程中,以案释法,宣传民法典知识内容,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让干部群众通过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知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营造了遵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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