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哈米拉)本是讲义气借钱给好友解燃眉之急,谁料到“一借不复还”。近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执行法官巧妙调解下,最终申请执行人用以物抵债的方式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1000元。
案情回顾:2021年原告阿某和被告叶某在一个工地干活,当时叶某紧急用钱,向阿某借了1000元,因当时在一起打工,又是朋友关系,阿某碍于情面一直未催要。到了2022年,他们去了不同的地方工作,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还钱,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阿某无奈将叶某诉至法院,通过调解,叶某同意2个月内还清欠款,到期后叶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阿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叶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同时,考虑到双方是多年的好朋友,为避免“执行一案,朋友结怨”的局面出现,执行法官先通过电话告知叶某如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再将双方叫至法院,通过面对面的方式,从友情的角度出发做思想工作,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下,被执行人叶某的态度有了转变,第二天阿某和叶某一起找到执行法官,表示已经商量好,叶某给阿某一只羊,用以物抵债的方式还款,申请执行人阿某也表示同意,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诚实守信是为人处世的根本原则,切莫因为一时糊涂,伤害了珍贵的情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