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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侥幸未装车牌 难逃交警火眼金睛

时间:2023-06-15 14:14:15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马伟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马伟)6月14日上午11时27分许,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渊泉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瓜州收费站执行勤务时,在对一辆临时牌照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车辆驾驶员神色慌张,像是在有意隐瞒车辆状态,在经过询问,该临牌车辆已在6月12日拿到正式牌照,但因为临时牌照时间并未到期,同时因为长距离行车,为躲避公安卡口测速,所以并未悬挂正式车牌,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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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陈某某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面对处罚结果,陈某追悔莫及,表示今后将谨遵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绝对不再犯此类错误。

  渊泉高速公路大队温馨提示:在正式牌照下发后,应当立即悬挂使用机动车号牌,临时牌照将不可在继续使用,当汽车获得正式牌照时,临时牌照将自动失效,请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与其他道路参与者的安全,不要心存侥幸,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车,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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