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对一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强制执行,成功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划拨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2021年12月21日麦某与杨某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承包期限为五年,五年的租金为140000元。原告将土地证交给被告。但是直到2023年被告没交出土地也没支付承包费。在此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并向村委会申请调解,均未能得到解决。2023年5月将麦某诉至法院伽师县法院判令杨某向麦某支付租金140000元。直至6月,杨某仍拒绝支付。麦某无奈,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伽师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传唤杨某到院,但杨某均拒不露面。面对杨某的躲避行为,执行干警主动出击,多方调查后发现,杨某名下有足够金额的银行存款。伽师法院干警在提前告知杨某后,成功将其杨某账户中的140000余元划扣至法院账户并将案款发还申请执行人,本案圆满结束。
下一步,伽师法院大执行力度,继续发扬不畏攻坚克难的精神,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践行“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